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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夏区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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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4-03-04 9:45:16 浏览次数:3359次 | ||||||||||||||||||||||||||||||||||||
为加强武汉市江夏区农村环境保护,充分发挥江夏区已建成的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效能,深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与省人民政府签订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责任状》以及省人民政府与财政部、环保部签订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协议》精神,根据《武汉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江夏区的94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施第三方运营托管,每日水量为3420m³,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为加强武汉市江夏区农村环境保护,充分发挥江夏区已建成的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效能,深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与省人民政府签订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责任状》以及省人民政府与财政部、环保部签订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协议》精神,根据《武汉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江夏区的94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施第三方运营托管,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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